中科院的可笑之处是有病的人不吃药、没病的人给药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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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者: 疫苗 于 2011-07-12, 19:28:41:

这个段振豪这下把中科院的大名又飘扬了一把。那个什么纪检的什么领导说他们不管这种普通研究员,只管厅局级以上领导。其实厅局级领导他们也不管,就是个睁一只眼、闭一只眼,得过且过。海淀公安局就抓住过某所长嫖娼,我也没见他们处理,现在那人还在春风得意地在当另一所所长。我不知道段振豪这种包二奶的事情是否犯法,但是他在经济上有问题八九不离十。虽说是海龟加教授,可能在海外攒下点小费,工资和补助高点,但是在北京有那么多套房产以及包二奶花销(除非这些二奶都是活雷锋,义务二奶,自带干粮的那种),他要是没有其他来路根本就不够。要是把他这种“疑似患者”揪住不放,没准能挖个贪污犯。6千块钱就算是“大案”可以判刑了。按说这种案子一发生,就应该由检察机关主动介入才对,但是中科院纪检部门如果这么说,就是有从“组织上”包庇的意思了。北大教师公款旅游花了3万块就判了3年有期徒刑,中科院那么多海龟学者挪用公款、贪污几百万,却只落得内部通报下不为例的“处分”。我其实能理解中科院领导的心思,他们是把这种“从轻发落”当成是吸引海龟的优惠政策之一来看待的。我不能理解的一点是,这些有问题的人不处理,养虎为患,却把“广大的”没有问题的人民群众当成犯罪嫌疑人,不仅要开会批斗,而且在财务上还要“严格管理”(名词解释:就是使人在各个机关之间转圈的次数增加、并且需要盖章或领导签字地方增加的意思)。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并不是怕“严格”,而是对“严格”的理解和中科院领导理解有所不同。我们所理解的“严格”是对于已经验明正身的坏人、或者已经明显处于腐败发酵过程中的准坏人要“严格”处理、依法办事(该枪毙枪毙、二奶充公),至少不要包庇,而对于至少是没有证据表明有问题的人应该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处理。而某些领导对“严格”的理解,是预先把所有人都看成犯罪嫌疑人,严加管束;而对真贪赃之人又是挽救、又是留后路。

可以肯定的是,这场风波之后,段振豪本人不会怎么着,教授接着悠哉悠哉地当。而我们,呆在这种系统内听风就是雨的单位里的人,就要受他的连累,又要大量服药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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